一、总则336260 37
彰武
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业
研究生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遵守宪法、法律和培养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共济
业
二、学籍管理课
1.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其它相关证件,按我校规定的日期报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前与我校研究生处或公共卫生学院请假并附有关证明。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业
2.报到注册 每学期开学时应按时到公共卫生学院教务办公室注册,如不能如期注册者,应请假并征得校方同意,否则以旷课论处。33623 037
3.考勤 研究生要严格按照我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习任务,做到有事请假,不得无故旷课或擅自缺课,请假时间不得超过每门课程应学时数的15%,否则,即使参加考试并合格,也不能获得该门课程相应的学分。济
4.重修 因考试未通过或请假时间超过该课程总时数的15%而未能获相应学分者,必须重修。重修费按200元/学分收取。重修者必须在第二学年跟班学习并通过考试。kaoyantj
5.考试 研究生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规定的课程,按规定参加所学课程的考试(或考查),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考查作弊者,考试成绩一律按零分计,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罚。kaoyangj
6.免修 研究生若学完我院制定的MPH教学计划内的某些课程,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考试分数仍以60分计及格。英语课的免修免考申请者,必须提供国家或省级学位英语合格证。原则上每位学生申请免修的课程数不得超过总课程数的20%。免修程序为:①个人申请;②学院教务办汇总上报研究生处;③研究生处批复后方可执行。 辅导
7.休学 研究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经学校医疗保健中心或县以上医院证明并经我校医疗保健中心核实认可后,确需休养治疗,经本人申请、申请人单位、导师和院、系审查同意,经校研究生处和主管校长批准后予以休学。批准手续存研究生处备查。研究生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继续休学,但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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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复学 休学期满的研究生如已恢复健康,应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向校研究生处申请复学,并附县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经同意后方可来校,再经校医疗保健中心复查,确认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到校办理复学手续,方可复学。200092
9.保留学籍 研究生因特殊原因须中途停学,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停学,停学的学生保留学籍。停学一般以半年为限,特殊情况者可以继续申请,但累计不得超过一年,停学期满可以申请复学。021-
已录取的MPH研究生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上课而又要求保留学籍者,须在报到日期至开学两周内向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提出申请,并征得研究生处同意,缴纳第一年培养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保留学籍,时间为一年,第二年跟班学习,逾期不办手续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专
10.退学与取消学籍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者,应予以退学:共济网
(1) 学习成绩差,身体有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由本人或导师提出、所在院系审核、研究生处和主管校长批准予以退学;院
(2) 缺课超过总课时数15%以上者;200092
(3)休学、停学期满不来校办理复学手续或复学复查不合格者;同济大学四平路
(4)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麻风病者或意外致伤不能参加学习者;
(5)本人或家庭有实际困难要求退学;
(6)其它经审查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必须退学者;
研究生退学后的善后问题回原单位处理。
11.奖学金制度 学院将从学员培养费中提取专项经费用于建立MPH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每学年总分排名前12位同学,其中一等奖4名,奖金600元/人;二等奖4名,奖金400元/人;三等奖4名,奖金200元/人。
12.班费制度 学院鼓励MPH学生开展各项班级活动,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并提供适当的活动经费。
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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